关于进一步强化鹤城区主城区来(返)芷人员查验工作的通知
2022-11-26 13:02:15          来源: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编辑:陈巍 | 作者: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浏览量:3078

关于进一步强化鹤城区主城区来(返)芷人员查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芷各单位,各交通健康服务点:

根据《关于对鹤城区主城区居民实行居家管理的通告》(怀防控通〔2022〕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鹤城区主城区交通管制的通告》(怀防控通〔2022〕35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鹤城区主城区来(返)芷人员查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鹤城区主城区来(返)芷车辆,除军车、警车、消防车、运钞车、救护车、环卫车、医疗废弃物清运车、隔离转运车辆、持就(转)诊单或出院证明的就医出院车辆、持应急抢险任务证明的工程抢险车辆、持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且标有车牌号通行证的车辆、运送防疫抗疫及生活物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二、各交通健康服务点要对以上符合进出鹤城区主城区条件的司乘人员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两次(最后一次是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核对通行证车牌号和司乘人员信息后,方可通行。

三、各交通健康服务点、各乡镇、各单位一旦发现通过翻越围栏、步行铁轨或田间小道、搭乘保供或特种车辆等违规违法途径的鹤城区主城区来(返)芷人员,要一律进行劝返,对劝返无效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责编:陈巍

来源: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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