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2023-12-26 11:32:27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 编辑:唐先彬 |          浏览量:953

芷江融媒讯(通讯员 刘健 黄渊文 )近日,芷江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邱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邱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8月18日19时许,吸毒人员王某向被告人邱某电话求购毒品,邱某予以答应。后王某来到芷江县某居民小区与邱某见面,并给付邱某人民币200元现金。当日20时许,邱某从余某(另案处理)处以人民币16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个重约0.05克的毒品海洛因零包后,返回某居民小区将该毒品海洛因零包交给吸毒人员王某,邱某从中获利人民币40元。不久,邱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其因犯贩卖毒品罪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贩卖毒品罪,是累犯、毒品犯罪再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综上,遂作出以上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邱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责编:唐先彬

一审:张书萍

二审:唐先彬

三审: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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