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 芷江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行政处罚
2024-03-01 11:31:41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 编辑:唐先彬 |          浏览量:1373

芷江融媒讯(通讯员 刘慧婷)2月28日,芷江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芷江尚城小区怀化大管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消防隐患,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

前期,大队监督检查员在对怀化大管佳物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物业办公室内两具干粉灭火器压力指示器指针不在绿色范围内。对此,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单位限期内将隐患整改到位。到期复查时,检查员发现隐患仍然存在,随即再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法人罚款人民币壹佰元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并积极配合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同时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切实为住户筑牢安全防火墙。下一步,芷江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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