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人民法院:四案合并调解 “一揽子”解决
2024-03-13 09:39:33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 编辑:唐先彬 |          浏览量:833

芷江融媒讯(通讯员 刘健 刘艳)2023年4月1日22时40分许,芷江男子胡某驾驶小汽车行驶至国道320芷江产业开发区某处时,与从其右侧小路驶出的米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驾驶人胡某、米某与乘车人谢某等6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米某负主要责任,胡某负次要责任。后胡某和米某双方在协商赔偿时一直未能达成协议,胡某及其乘车人员田某等4人分别将米某诉至芷江人民法院。

此案由芷江人民法院罗旧人民法庭负责审理。近日,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一次庭前调解。调解中,被告米某表示除非将其驾驶车辆的乘客损失一起处理,否则米某不接受调解,并要起诉胡某。承办法官在分析案情后,为尽快厘清当事人各自责任并帮助他们早日拿到赔偿,法官决定对这4件案件一并进行调解,并对可能衍生的其他纠纷进行处理。

经法官多方努力,前述4起案件成功调解,同时将可能衍生的其他民事纠纷提前调解完毕,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和创新发展诉源治理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责编:唐先彬

一审:杨艳芬

二审:唐先彬

三审:杨春林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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