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芷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09-18 16:08:46          来源: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 编辑:许敏 |          浏览量:1022

关于召开芷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9月18日芷江侗族自治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芷江侗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芷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7日在芷江县城召开。

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7年预算;

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票决县人民政府2027年民生实事项目;

8、审议关于废止《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修正《芷江侗族自治县和平湖保护条例》的议案及说明;

9、审议《芷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芷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芷江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草案;

10、选举;

11、其他事项。

责编:许敏

来源: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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