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区集中治丧活动的公告
2022-11-04 11:12:38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 编辑:明毅 汪大庆 |          浏览量:22229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县城区集中治丧活动的公告

为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治丧活动,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芷江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办法 (试行)》(芷政办发〔2021〕11号)《芷江侗族自治县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芷政办发〔2021〕13号)等有关规定,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治丧区(县城规划区18平方公里内)实行集中治丧。县殡仪馆是集中治丧的场所。

二、自2022年11月15日零时起,集中治丧区内的居民去世后,应当在县殡仪馆举行治丧吊唁活动,实行集中治丧。

三、2023年11月30日前,集中治丧区内的居民按照集中治丧相关规定进行丧葬活动,且治丧时间不超过3日(含3日)的,继续享受惠民殡葬奖补。

四、集中治丧区内严禁乱搭灵堂、灵棚;严禁治丧过程中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出殡沿途抛撒冥纸、冥钞;严禁制造噪音扰民;严禁乱摆、乱放、阻碍交通等违规治丧行为;严禁违法从事治丧服务活动。

五、对违反本公告的,由城管、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相关职责依法进行查处。妨碍殡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的,由县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设立举报电话和殡葬服务电话。 

(一)举报电话 

县民政局: 0745—6849083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0745—6821610 

二)殡葬服务电话 

县殡仪馆: 0745—6777000 

特此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责编:明毅 汪大庆

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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